红网汨罗站5月1日讯(通讯员 叶霄) 4月29日,汨罗市政协召开协商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工作会议,探讨民主监督新形式,明确向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卫生局、教育局、环保局等6家市直单位委派民主监督小组。市政协主席周群开,副主席徐德元、何秀伟、彭国光、李才红、郑叶新等出席会议。受派部门单位负责人,政协常委、联络员等参加会议。
民主监督是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一种有效形式,也是市委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前,市政协抽调政协常委、政协委员、政协联络员30人,组建成6个民主监督小组,对组员进行业务培训。
会议要求,民主监督小组在进驻受派单位1个月内,应就工作开展的进度、感受和打算,向市政协主席会议作汇报,并向市政协提交本年度民主监督工作计划;每3个月应与受派单位进行一次沟通与协商,对受派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与建议,1年内至少要向受派单位提交一份民主监督建议函,并督查建议函的办理。各受派单位每半年应就本单位工作情况与接受民主监督工作情况向市政协主席会议作一次汇报。12月底前,民主监督小组和受派单位全面总结全年工作,向市政协报送书面总结材料。
周群开指出,市政协委派民主监督工作小组入驻市直部门单位,是一次民主监督形式改革的新尝试,要不断摸索新方法,总结新经验。他强调,民主监督小组和受派部门单位,不是单一的监督与被监督关系,而是促进民主监督机制系统化、部门单位工作高效化的双赢关系。民主监督小组发现问题,并与受派部门单位协商解决,最终落实到民计民生上,这种监督与落实的合作关系,一定要贯穿整个工作过程;民主监督小组成员要兼顾监督责任和政协工作责任,广泛深入受派部门单位,置监督于支持帮助之中,确保民主监督工作机制长期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