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款去哪儿了 法官抽丝剥茧破“老赖”手段
中国湘潭县网
 
04-30 14:42

中国湘潭县网4月29日报道 “你们把扣划的7万冲抵执行款,我们这还补交1万元。”日前,“老赖”罗某和其现任妻子何某主动向法院申请,偿还其前妻龙某应得征收款8万元。经过一年多纠缠,这对 “半路夫妻”结清恩怨,从此分道扬镳,各自开始新的生活。

罗某和龙某原是易俗河镇赤湖村村民。2012年12月,赤湖村的土地征收,罗某一家获得一笔巨额征收款。但是“口袋”富裕了,却没能弥补夫妻俩人感情的不和谐。第二年3月,罗某与龙某自愿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但疏忽大意的龙某却没想到在离婚协议中对征收款进行分割。

离婚后,龙某多次找罗某要求支付其应得的征收款,但罗某以双方已办理离婚手续为由拒绝支付。根据我国婚姻法及相关规定,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据此,龙某拿起法律武器,向湘潭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婚姻存续期间获得的补偿款、安置费用进行处理。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罗某支付龙某征收款8万元。

然而,罗某似乎不念旧情,向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市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判决生效后,仍不死心的罗某耍起“老赖”手段,拒不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龙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令人意想不到,县法院立案执行后,却发现罗某名下既无存款也无房产、车辆,征收款都去哪了?而此时的罗某也一改往日回避法院的态度,只要法院传唤,即传即到,并表示“愿意”履行判决义务,尽管他口中的“真实情况”是身无任何财产、月收入仅千余元,而且家有老小要抚养,只是“有心无力”啊。

事出蹊跷,但也躲不过执行法官的火眼金睛。执行法官认为被执行人罗某很可能有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并展开了全面追查。经查实,在罗某与龙某婚姻存续期间,罗某即瞒着妻子在高档小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离婚之后,又用征收款购买了一辆私家车。在龙某向法院起诉之前,上述房产及车辆均登记在罗某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罗某第二任妻子何某名下也有存款7万余元。

当龙某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罗某即开始转移财产的行动,先后将车辆和房产转移到第二任妻子何某名下。而且,为了掩盖恶意转移财产的动机,在法院判决生效之前,罗某又与第二任妻子何某办理了离婚手续,并特意在离婚协议中注明房产及车辆归第二任妻子何某所有。一切就绪后,罗某便成为了“孤家寡人”一个,法院作出的判决好似成为了“一纸空文”。

罗某编织的美梦终究躲不过法律的铜墙铁壁。掌握确凿证据后,执行干警立即采取措施,对罗某执行司法拘留,对帮助罗某转移财产的第二任妻子何某也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扣划了其的银行存款。此时,罗某才认识到自己玩弄的手段在执行法官面前是幼稚和不堪一击的,认识到规避执行终究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他和何某主动要求将扣划款冲抵执行款并将余款全部付清。(记者 龙蓉 通讯员 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