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安局:民警酒驾一律关禁闭
岳阳日报
 
04-30 09:06

岳阳日报全媒体4月29日报道 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律禁闭……4月29日,记者从岳阳市公安局获悉,为全面规范全市公安机关及其民警机动车辆使用管理,岳阳市出台了《公安民警违法违规使用车辆处理办法》,重点查处民警违法违规使用车辆等问题。

根据规定,民警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的、使用盗抢车辆或者明知其配偶和共同生活的子女使用盗抢车辆而不予制止的、使用涉案车辆的、使用伪造、变造的车辆号牌的、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等五类违法违规情形的,将一律被禁闭。与此同时,民警酒后驾驶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开除处分;经测试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由交通警察部门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扣驾驶人12分。

民警驾驶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由交通警察部门处200元罚款,扣驾驶人12分。

对于因侦查办案案件需要,需要临时卸除牌照的,须经主要领导同意,并报警务督察支队备案;侦查行动结束后,必须及时恢复原车辆牌照。(记者 侯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