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将出台新规
红网郴州站
 
04-29 12:02

红网郴州站4月29日讯 (记者 陈庆林)4月28日,记者从郴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会议上获悉,郴州市将出台新的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组织部部长、市委统战部部长龚凤祥出席会议。

据介绍,自去年10月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后,郴州市纪委干部监督室更名为郴州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专门负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并将该部门定位为办案室,与其他纪检监察室享有同样的调查处理权。为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郴州市纪委正在修订《郴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工作暂行办法》,将对监督对象、监督职责、监督方式、工作制度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另外,郴州市将出台《郴州市特邀监督员监督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郴州市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纪检监察干部暂行办法》等制度,进一步强化监督纪检监察干部。

龚凤祥在会上强调,“打铁还需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接受监督,做严守纪律、改进作风、拒腐防变的表率,防止“灯下黑”问题发生。

会议还对2015年郴州市纪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工作重点进行部署,突出案件查办、强化监督检查、推进制度创新和加强工作指导。在案件查办中,要重点查办纪检监察干部在执纪办案过程中违反办案纪律、跑风漏气的案件;瞒案抹案、以案谋私的案件;利用职务影响违规干预或影响有关单位决策或正常事务的案件;严重失职渎职造成的重大影响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