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29日讯 (记者 何嫘)4月27日,记者从市水利局了解到,省湘江保护协调委员会近日印发2015年工作方案,列出了“责任状”和“任务单”。郴州市作为湘江流域8市之一,将根据方案继续“守水尽责”。
方案要求,今年的湘江保护工作要继续加强污染源头防控。为达到污水集中处理率90%的目标,郴州市将加快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在郴州、桂阳、宜章、汝城新建或扩建污水处理项目4个。同时,完成污水管网项目9个,升级改造污水处理项目1个。同时,《方案》明确郴州市11个县市区建设垃圾收转运设施,建立覆盖城乡的垃圾收运体系和垃圾分类收集系统。
为控制源头污染,郴州市还将加强对金属非金属矿山及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治理宜章县赤石乡齐石岭无主尾矿库、资兴市青市钨矿尾矿库、汝城县大坪镇李家屋尾矿库、苏仙区洪水塘尾矿库等18座无主尾矿库。同时,对宜章县北门水厂、嘉禾县盘江水厂、临武县第一水厂、桂东县县城供水厂、安仁县凤凰水厂进行提质改造,改造供水设施规模14万吨/天,流域内所有市县区出厂水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的106项指标要求。
今年郴州市将投资1.88亿元,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兴建集中供水工程286处,解决38.6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并加快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进程、备用水源地建设,以及东江引水工程建设。 同时,加快对全市11个县市区的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改造,降低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根据方案安排,郴州市将改造供水管网89公里,新建146公里。
流域水污染防治现状
针对湘江流域的水污染问题,各级环境保护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污染防治措施,制定的相关规划包括《湘江流域“十一五”水污染防治规划》、《湘江流域镉污染防治规划》、《湖南省长株潭环境同治规划》、《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等。在湘江流域内,对一些重点污染源进行了综合整治,控制污染物的排放总量,对排放不达标的企业采取了取缔关闭、淘汰退出、停产治理、限期治理、搬迁等措施。流域内的各大城市及县城生活污水通过集中处理,将提高生活污水处理率。(红网时刻新闻综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