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工作中扭伤腰 他没要赔偿反被要求离职
湘潭晚报
 
04-29 11:31

湘潭晚报4月29日报道 4月28日,45岁的罗光站在湘潭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办公室内,满脸胀得通红。“我是工作中受的伤,你们怎么能这样对我?”罗光的脸上满是愤慨,腰间系着一根宽宽的护腰封,格外打眼。

治疗与工作冲突 公司建议他离职

去年12月,罗光进入湘潭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河东某单位的夜间安保工作。其间,他与用工方银通物业签订了劳动合同。

今年1月,罗师傅所负责的单位因规范停车场秩序,要求银通物业公司对前坪进行管理。本来就有腰椎间盘突出的罗师傅,按物业公司的要求,搬运一块圆锥形水泥墩时不慎将腰扭伤。

入院后,他被诊断为再发性腰伤。“我原来是干厨师的,就是因为有腰椎间盘突出的毛病,不能长时间站立,才转行干保安。”罗光表示,这次搬水泥墩后,加重了病情。

“伤加重后,我需要每天到医院治疗,但我从没想过找物业公司赔偿,我只要求在治疗期间得到相应的照顾。”罗光表示,因为是做晚班,他白天可以去医院接受治疗,晚上按时按点来上班。

就这样,罗光自费治疗了一个多月,却在4月初接到了单位的通知:要求他改上白班。“晚上没有医生给我治疗,按我现在的情况,是没办法上白班的。”

为了保住这份工作,罗光在医院开出了休息一个月的病假证明,并通过白班的同事交给单位领导。他得到的答复是:如果要领到3月份的工资,就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对此罗师傅很气愤。

公司回复:都是按规矩办事

当天,我们与罗光一同来到位于湖湘西路的湘潭银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高静说:“我们的保安没有规定谁一定是做晚班,谁一定做白班,都是轮换制的,否则对其他保安不公平。”高静表示,根据记载,罗光从4月3日开始就没再到公司上班了。

“罗光在签订合同之前,填写入职表时,身体状况一栏填的‘好’,他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病情,我们认为这次受伤不能算工伤。”另一位负责人谭笑表示,公司有公司的规定,入职要填表,离职也要填表,罗光4月份只上了两天班,其余时间并没有向公司请假,只能算旷工,但罗光只要填好离职申请表,公司还是会立即支付3月份的工资。

律师建议:先去做工伤鉴定

罗光对公司的解释相当气愤,他想通过法律途径为自己讨回公道。“签合同时,公司只让我们签个字就把合同收回去了,没有一式两份,我手中根本没有合同。”罗光后悔自己没有留个心眼。

银通物业公司给出的答复是否合理,罗光应该怎么做?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的张念律师给出了她的建议。

张律师表示,罗光目前不能出示任何证据,证明他在银通物业公司工作,包括劳动合同、工作牌或工资条等。但在我们的采访中,物业公司的保洁人员及管理人员,还是从侧面证实了罗光曾在银通物业公司工作过,这些只能作为证据链。

至于罗师傅所受的腰伤是否属于工伤,张律师表示,职工在工作中发生伤害事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记者 吴珊 实习生 符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