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江县今年将救治救助145名重性精神疾病患者
红网桃江站
 
04-29 09:33

红网桃江4月27日讯 (分站记者 刘鹏) 从4月底开始,桃江县2015年重点民生实事项目“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救治救助工程”正式启动。今年桃江县将救治救助重性精神疾病患者145名,尽量避免发生精神病人流浪和失管现象。

救治救助对象有三类:公安机关及人民法院作出强制医疗决定的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性评估在3级及以上,且家庭贫困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关锁及流浪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以上对象,均需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疾病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于没有参加基本医保的对象,要采取发动单位和家庭缴费、政府资助等方式,确保参加基本医保,方可纳入救治救助工程;第二类对象,优先救治救助符合条件的公安系统网络报告的患者。

救治救助有两种方式:一是医疗救治。最大限度地收治流浪、关锁及肇事肇祸病人,所有救治救助对象必须纳入我县重性精神病人管理系统,实行“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根据患者病情合理制定救治方案,急性期住院治疗按照医院临床路径规范执行,出院后根据需要进行门诊维持药物治疗。二是生活救助。对未参加医保的对象,动员或资助其参加基本医保,将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范畴,帮助符合残疾条件的办理残疾证。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患者,按照一定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病人流浪和失管现象。

贫困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的救治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患者住院费用,首先按照基本医保政策报销,其次对政策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自付费用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用救治救助专项经费报销患者自付医疗费用。自付医疗费用不足5000元的,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治疗费用。

救治救助程序为:先乡镇卫生院摸排推荐患者,再由监护人同意并申请,县精神病医院组织复核,县卫生局审核确认,最后定点医院收治及生活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