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远兴起“合同备耕” 农民吃下定心丸
永州日报
 
04-28 10:59

永州日报4月28日讯  宁远县清水桥镇平田村农民欧阳会中在县城的一家农资门店购买好化肥、种子和农膜后,当场同店主签订了质量保证合同。欧阳会中拿起合同书,高兴地告诉身边的购种农户说:“这样我吃下定心丸了。”

眼下在宁远县,像欧阳会中这样购农资时与卖方签订“合同备耕”的精明农民为数不少,这已成该县今年农民备耕的新时尚。以前,由于许多农户购买种子时,既不向商户索要发票,也没有签订质量保证合同,种子质量出现问题时,常常索赔无据,只有自认倒霉。

冷水镇神下村李山玉说:“我过去法律意识不强,去年备耕时到一种子经营点花高价买了玉米新品种,可是,到结果期,只长棵不结果,我到那个经营点说理,人家不认账,说我没有凭据,我傻眼了,最后只好作罢。今年备耕,我又选了玉米新品种,这回我来了个双保险,既要了发票,又签了种子质量保证合同书。”

“合同备耕”的兴起,不仅让农民吃了定心丸,有了维权法宝,同时也向农资销售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他们必须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农资,努力向农民提供最优质的农资商品,只有这样才会受到农民的欢迎,才能树立起自己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形象。

据了解,目前,宁远县出现了化肥质量保证合同书、种子质量保证合同书、农机质量保证合同书等有关备耕方面的合同,“合同备耕”不但让农民“放心了”,也从根本上净化了春耕农资市场。(通讯员 骆力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