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合同诈骗千余万 十五年刑期等着他
岳阳日报
 
04-28 10:14

岳阳日报4月28日报道 近年来,国内矿产资源开发火热,随之而来涉矿犯罪案件也呈高发态势。27日,记者从平江县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审结了一起合同诈骗案,一审判决被告人汤某犯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682.7457万元。

被告人汤某在广东省蕉岭县注册了某矿业有限公司。2012年11月至2013年6月期间,汤某虚构自己在广东、福建龙岩等多处承包矿山,自己多处有存矿,自己多处矿山有买矿的事实,骗取被害人许某、罗某、何某、易某、蒋某等人信任,并与之签订合同,在被害方支付货款后,又虚构各种理由仅部分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导致几被害人共计损失人民币1690余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汤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的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侵犯了对方当事人的财产所有权和市场秩序,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