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常德站4月24日讯(记者 郑江晖 通讯员 韩显峰)孔乙己曾说“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那么“盗树,爱树人的事能算盗?”常德澧县民警告诉大家这当然算盗。4月21日,“雅盗”苏某因为盗窃苗木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自今年春节以来,澧县某景区的工作人员发现景区内新栽的名贵树木樱花、红枫、紫薇、铁树、茶花、红榉木等多个品种不断被盗。景区工作人员报案到派出所后,派出所民警加强了针对景区的夜间巡逻守候。4月14日,民警在夜间巡逻时,将正在盗窃苗木的苏某现场抓获。
经审查,2015年春节期间,苏某听说该景区附近的树木值钱,再加上自己平时也做点苗木生意,认为偷几根树木栽种在自家苗圃内不会被人发现,于是,苏某每晚都骑着电动摩托车窜至离家不远的景区偷一根树,然后连夜栽种在自家苗圃内。几次作案后不见动静,苏某胆子越来越大,开始是几天偷一根,后来发展到每夜都去偷。就这样,靠着“蚂蚁搬家”式的盗窃方式,硬是将自家的苗圃建了起来,并不断扩大充实。却不想,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他的“苗圃王国梦”终于在4月14日晚被捣碎。
由于盗窃苗木的价值较大,4月21日,苏某被澧县公安局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