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日报4月23日讯(通讯员 郑万生)近日,江华瑶族自治县森林公安局湘江派出所对盘某滥伐林木行为给予林业行政处罚一万元并补种树木5株的处罚。
3月31日9时许,湘江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将该县湘江乡坪冲口村箭竹冲组老屋场地一株桂花树采挖运走,请速派警力查处。经查,该县务江乡天竹村盘某在今年1月13日以1500元的价钱买下湘江乡坪冲口村箭竹冲组黄才英老屋场前自留山菜园地上的一株桂花树,树龄约50年。盘某在没有办理采挖证的情况下,于今年3月27日请人将这株桂花树采挖出来,随后运至广东出售,得款5000元。据了解,这株桂花树胸径50厘米,树高8米,蓄积2.6立方米。盘某的行为构成滥伐林木行为,湘江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39条规定,对盘某作出了上述林业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