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22日讯 (记者 郭亮廷)“光天化日之下,他们竟敢抢车。”4月18日,市民周先生向市长公开电话(12345)反映,他的一辆轿车在飞虹路被人劫走,车上有约5万元现金和价值10余万元发票。
对于当日车子被抢时的情形,周先生还记忆犹新。他告诉记者,当天上午10时许,突然有一伙自称北京金融公司的人员在飞虹路拦住了自己的车子,询问完车主姓名后就直接把车子抢走了。听说是金融公司人员,周先生就觉得事有蹊跷。原来,去年2月,周先生在郴州北京现代京湘4S店买了一台小轿车,由于手头资金不足,就在北京金融公司做了购车按揭。“当时付了车款的一半,按照合同约定,另一半要在今年全额付清。”周先生说,在今年3月31日已将余款全部付清,并收到了北京金融公司的借贷结清函,还把自己抵押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取了回来。
既然已将购车贷款全部付清,为何周先生的车子还会被北京金融公司人员抢走?通过北京现代京湘4S店记者了解到,由于周先生在还第二笔款项过程中曾经出现过拖欠行为,虽然事后将余款还清了,但是北京金融公司在处理清欠时出现差错,以为周先生还未还清贷款。北京金融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在公司的金融处置工作上是全部外包给第三方。其对于周先生的事情表示歉意,公司也将与周先生积极协商,处理好此事。
对于金融公司的歉意,周先生并不接受。他告诉记者,此事已经报警,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处理。目前,苏仙派出所正在积极协调中。
郴州市方缔园律师事务所雷平律师告诉记者,对于经济纠纷的处理方式上,金融公司的行为已经侵犯了车主的所有权,何况车主已经清还了贷款,就没有违约。车主可以通过法律程序,要求金融公司返还自己的财物,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