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22日讯 (通讯员 刘静)4月21日,从市房产交易与权属登记管理处了解到,郴州市自3月3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收新政,截至4月20日,已有48人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月3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规定自2015年3月3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郴州市自3月31日起全面实施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税收新政,免征营业税年限从5年缩减到2年。截至4月21日,已有48人享受到此项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