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坪老街上,孩子们在树荫下做操(伍海涛 摄)
《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规定,公共设施、公交站点等涉及地名的,必须使用标准地名。如“株洲大桥”,不能写“株洲一桥”(易翔 摄)
株洲日报4月21日报道(记者 李淼) 4月17日,《株洲市地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经株洲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即将正式出台实施。
株洲市民政局负责人介绍,上世纪80年代,我国进行了第一次全国地名普查。但由于地名立法相对滞后,相关部门对地名管理不规范,路名、地名的命名随意性大,导致一路多名、一地多名现象比较普遍。《办法》的出台将规范我市地名管理。
地名禁止“贪大求洋”
【现状】“康桥美郡”、“华尔兹”、“世贸广场”、“中瑞曼哈顿”……近年来,株洲市内不断出现的“洋地名”让人眼花缭乱。
“洋地名”现象尤其集中在房地产领域。不少开发商在给楼盘、居住区命名时,“贪大求洋”。甚至有人称:“洋名楼盘,更能给人一种‘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感觉。”可许多楼盘取了一个“洋名”,却与这个地方完全没有半点关系,主要是“克隆”国外著名城市、地区和人物的名称。
【新规】《办法》将规定,在株洲市,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的名字和外国人名、地名及其同音字、近音字作地名。
同类地名不得重名
【现状】当前,地名管理不规范的另一大现象是“重地名”。
在株洲市域城镇布局规划公示图上,醴陵市有一个“霞阳镇”,正好与炎陵县城所在地霞阳镇同名。同一个市域范围内,怎么会有两个“霞阳镇”,这引起一些市民的质疑。
而在不久前,株洲城区还有两条“东湖路”。一为荷塘区的“东湖路”,另一条则为天元区的“东湖路”,这也让市民迷惑。
【新规】《办法》将规定,地名用字应规范,通俗易懂,避免使用生僻字。同类地名不得重名或使用同音字、近音字以及形似字。
“老地名”留住城市记忆
【现状】“老地名”在慢慢消失。
曾经的株洲,有不少老街,比如堤升街、结谷街、栗树街、建宁街等。“如今,只剩下建宁街了。结谷街、栗树街分别以结谷门、栗树小学传承下来,而堤升街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了。”一则新闻如此报道。
株洲原来还有许多地方以塘、山、树、桥、港等来命名。如荷叶塘、上月塘、砂子塘、月形山、斗笠山、九郎山等。但城市在嬗变,一些地方完全改变了模样,许多老地名走进了记忆的深处。
市民纷纷呼吁,用“老地名”留住株洲这座城市的记忆。
【新规】《办法》将规定,建立历史地名档案,编制历史地名保护名录。列入名录且仍在使用的地名不得更名,未使用的地名则应当采取挂牌、立碑等措施加以保护。
新闻报道不用“数字地名”
【现状】在株洲,还有不少“数字地名”。
“数字地名”突出体现在“数字桥名”上。外地人来株洲,弄不清株洲民间流行的“数字桥名”,常常晕头转向:一桥、三桥中间为什么是四桥?一桥、二桥中间怎么又出现了五桥?
实际上,在株洲广为流传的“数字桥名”比标准桥名“响亮”得多。外地人要费一番劲才能知道:株洲一桥是株洲大桥,株洲二桥是石峰大桥,株洲三桥是建宁大桥,株洲四桥是天元大桥……
而在一些出版物、指路牌上“数字地名”经常出现,更对“数字地名”的流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新规】《办法》规定,下列事项涉及地名的,必须使用标准地名。一是机关、部队、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制发的公告、文件、文书、证照;二是各单位和个人办理所有与地名相关的证件和手续;三是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地名标识;四是公交站点、轨道交通站点;五是报刊、广播、影视、互联网中的新闻用语;六是公开发行的地图和地名出版物;七是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