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武站4月16日讯 近日,县司法局通过与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衔接协调,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实行定期病情复查制度。
对有关部门或者决定不确定期限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求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病情复查,并向县司法局提交病情复查报告,病情复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存入罪犯档案。
截至发稿日,临武舜峰、万水、土地、香花等乡镇共16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第一季度已复查完毕。
红网临武站4月16日讯 近日,县司法局通过与县人民医院医务科衔接协调,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实行定期病情复查制度。
对有关部门或者决定不确定期限的暂予监外执行罪犯,要求每三个月进行一次病情复查,并向县司法局提交病情复查报告,病情复查报告等相关资料存入罪犯档案。
截至发稿日,临武舜峰、万水、土地、香花等乡镇共16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病情复查第一季度已复查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