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郴州站4月15日讯 (记者 陈庆林 通讯员 陈送姣)临武县一男子袁强(文中涉案人员姓名皆为化名)在大学毕业后,为赚钱快,利用互联网来推销网络电话,谋取非法利益。4月14日,临武县人民法院向记者透露,该院于近日审理了这起案件,被告人袁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其犯罪所得人民币2470元也被没收,上缴国库。
2014年1月,王亮伙同齐斌等人(均由山东省沂源县公安局作另案处理)为获取非法利益,在香港注册成立易通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其主要利用互联网,以推销网络电话的名义,大力宣传“使用易通微网络电话(又名易通电讯)可以节省话费”,并以高额返利为诱饵招揽会员加入,采用双轨制组成层级,组成金字塔式无限制地发展会员,并以发展会员的数量来作为计酬和反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该公司宣称,易通微网络电话软件分为A、B、C三种套餐,价格分别为200元、500元、1000元。只要购买任何一款套餐,即可成为该公司的会员,然后便得到该款软件的电子币,一个电子币等值于一元人民币。会员不仅可享受相应的手机话费节约政策,还可向亲朋好友推荐、发展会员,以此从该公司拿到各种提成资金,获得利润;而人员发展越多,则级别越高,利润也就越大。
临武县人袁强在大学毕业后准备创业,2014年1月底,他在北京通过他人介绍开始接触易通电讯。同年1月26日,袁强为谋取非法利益,先后在易通电讯注册了6个会员账号。其中一个账号拥有商务中心的权限,可以发展新会员并为新会员注册账号。之后,袁强直接发展了15名会员。新发展的会员又发展一批下线会员。
通过以上方式发展起来并加入易通微网络电话会员的人,也自然地都成为了袁强的伞下成员。在袁强被抓获时,其伞下成员已达52人,并分为五级。袁强以此非法获得公司发放的资金共计13107元,其中个人已支取2470元,剩余的仍在公司的系统内。
临武县法院审理认为,袁强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的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与社会秩序,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到案后,袁强能如实地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根据袁旭平的犯罪事实、情节等,对其作出的量刑建议合法、适当,临武县法院予以采纳,并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