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双牌站4月15日讯 “谢谢国税局,你们解了燃眉之急!”4月14日上午刚上班,某建材有限公司唐总给县国税局打来感谢电话,“是你们及时认定了我公司的一般纳税人资格,才使我们免受了经济损失呀!”
今年3月,双牌县某建材有限公司在县城投资从事建材经营。唐总忙于经营活动,公司成立1个多月,也无暇顾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4月初,该公司成功地接到了一笔销售大单。可是,当唐总高兴地发出商品并开票收取货款时,作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买方当即拒收了唐总开出的普通发票,要求在4月10日前重开可以抵扣进项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就拒付其货款。
此时,唐总才知道自己一时疏忽大意,酿成如此被动的局面。怎么办?唐总急忙跑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抱着试试看的心理,请求国税局能否在4月10日前将公司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双牌县国税局领导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召集相关科室人员的现场办公,在不违反税收政策的前提下特事特办。在短短的几十分钟,双牌县国税局为该公司办理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资格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当该公司成功地开出第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唐总舒了长长一口气,脸上也露出满意的笑容。(通讯员 李立新 杨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