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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地税局落实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新政
红网宁远站
 
04-13 16:01

红网宁远站4月13日讯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财税【2015】39号文件,自2015年3月31日起,将个人对外销售住房免征及差额征税的时限由5年调整到2年。对此,宁远县地税局采取了三项措施,确保将政策落实到位。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征管一线税收管理员进行集中学习,掌握政策变化依据和工作变动事项,明确政策适用范围、确定认定标准、明确审核认定办理时限和需要提交的各类资料,确保政策执行准确,全面到位。

二是加强政策宣传。利用“税收宣传月”、“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利时机,积极做好政策咨询,充分运用媒体、网站、手机短信、纳税QQ群、网上纳税人学校、网上办税服务厅等平台将税收政策、办税流程、所需资料等告知纳税人,缩短办税时间,提高工作质效。

三是加强政策辅导。积极与房产等部门进行沟通,对业务流程进行梳理优化,各办税窗口对前来办理个人住房转让业务的纳税人热情讲解营业税调整政策,辅导纳税人填报资料,快速高效办结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