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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远县高二女生被害案”续:犯罪嫌疑人被刑拘
红网
 
04-13 15:14

红网长沙4月13日讯  (潇湘晨报记者 朱远祥 通讯员 欧霞)4月12日,记者从宁远县公安局获悉,“2015.4.4”命案已经告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该案的受害人是宁远三中高二学生李某,今年17岁,宁远县禾亭镇人。4月4日17时许,李某的尸体在宁远县政府西侧一处偏僻树林内被群众发现。

接到报警后,宁远县公安局成立专案组,迅速展开调查。据查,4月1日中午,李某到县政府大院内游玩,遇到犯罪嫌疑人刘某某,被其诱骗到案发地点。刘某某欲行不轨,李某反抗被其杀害。宁远警方经过46小时连续侦查,于4月6日15时将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抓获。刘某某今年43岁,宁远县湾井镇人,单身,无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