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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俩男子高速上行走 省高警局警告将严查
邵阳晚报
 
04-10 14:40

邵阳晚报讯 4月7日,邵东县杨桥镇的周某在高速公路上行走时,被高速交警部门开具了一张《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

当日11时40分许,周某和邻居曾某结伴前往县城。因下雨路面湿滑,二人便涉险从衡邵高速95公里处翻越护栏进入高速公路,想横穿高速公路抄近路到杨桥镇汽车站搭车。进入高速公路还没走多远,他们就被正在巡逻的高速交警发现。民警对二人进行了批评教育。

护送二人平安下高速后,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条款,对二人实施的“行人进入高速公路”违法行为,分别开具了《处罚决定书》,作出了警告处罚。周某和曾某表示,今后不再上高速公路行走,并会发动亲戚、朋友一起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平安出行。

高速公路原本是专供机动车快速行驶的全封闭交通设施,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7条明令禁止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然而,据省高警局邵阳支队民警介绍,不少人为图一时方便,翻越防护栏,违法进入高速公路行走,成为严重的安全隐患。

为此,从今年年初开始,省高警局邵阳支队在辖区内开展为期一年的严查行人上高速的违法行为。高速交警提醒:回家或外出心切,切莫违法翻越护栏,错把高速当“捷径”,因为安全,才是我们回家最近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