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4月3日报道 “没成年就是没成年。”4月2日,湘潭县石潭镇16岁的小谭后悔地说,自己文化成绩不错,但法律知识欠缺。上月,他无证骑“小绵羊”去网吧,不慎撞伤了卖菜老人。
3月10日,虽然是周五要上学,不过小谭睡到早上5点就起床了,“时间还早,去网吧坐坐。”
因为小谭学习成绩不错,家人对他上网并没有强行禁止。为了节省路上的时间,小谭把家里的“小绵羊”摩托车骑了出来。
小谭差不多13岁左右就学会了骑摩托车,在农村小孩学骑车很正常。他骑的这台“小绵羊”也没有正规手续,只是家人买来近距离代步的。
清晨下着大雨,可小谭的车速一点都不慢,加快油门往网吧赶,距离网吧不足1公里的地方,小谭出事了。
“雨雾太大了,我没看清。”一位早起骑单车准备去卖菜的老人,被他撞倒在地,很快地上就流了一滩鲜血,小谭吓得大哭。
事后,老人被送往医院,幸好经过救治没有生命危险,4月初才出院。负责事故处理的湘潭县交警大队民警说,小谭未满18岁,无法报考驾照,因此属于无证驾驶。加之天气等因素影响,他没有集中注意力开车,导致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4月2日,小谭告诉我们,事发后他再也不去上网了,“要是那天不贪玩,老实去上学,也不会出事。”他反省,自己文化成绩不错,但法律知识过于欠缺。
交警透露,未成年人骑车可追溯到摩托车刚在农村流行,“那时候摩托车金贵,一家人就一台车,小孩子好学好动,很容易学会。”也有部分学生骑摩托车上学,不仅便利,还能引来同学羡慕的目光。不过,按照法律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必须年满18岁,经过培训考核才可领取驾照,大部分学生年龄条件不符合,多数属于无证驾驶状态。
“不出事最好,出事就是大事了。”交警说,撇开法律责任不说,单从未成年人心智不成熟,遇险处置易慌张的心理特质而言,他们骑摩托车就不太合适。所以,交警希望学校和家庭教育要以安全为基本出发点,做好相关法制教育工作,不要心存侥幸纵容未成年人的违规行为。(记者 赵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