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3月30日报道 3月19日下午,湘乡市壕塘口十字路口,一辆无牌奇瑞小车的驾驶员为逃避处罚,突然加速驶离,把执法交警拖倒在地。距离这起事件仅仅一周,3月27日下午,同样的情形又发生在了雨湖区护潭广场。
事件
小车拒绝检查冲关挂伤交警
当天下午5点多,护潭广场警务站民警王雪光和协警在路上执勤。
在等待红灯的车辆中,王雪光发现了一台从九华方向开往三大桥的黑色小车。“这台车很新,可能正式车牌还没发下来,但车内连临时牌也没有,所以我就上前查看。”
“我要驾驶员拿出驾驶证和行驶证,他答应我将车停到路边就接受检查。”王雪光说,当时他站在车子的左前方,手和身体都已经紧挨着这台车,他没料想绿灯亮起时,这台车突然加速,往韶山东路方向疾驰而去。“我右侧腰部被撞,踉跄了一下没有摔倒,当时也没觉得很疼。”
王雪光追出10多米,之后他拦下一台摩托车,请驾驶员帮忙追车,在四中门口拦停了这台冲关的小车。
27日晚上,我们在护潭派出所见到了冲关的张姓驾驶员。他说自己是一家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当时驾驶公司的新车经三大桥去体育中心参加车展。
其实张某已有10年的驾龄,按理说是一名非常熟练的老司机。对自己强行冲关撞伤交警的行为,张某事后后悔不已。他说,因为没带驾驶证,发票也没放在车上,遇上交警检查,他一时心虚才强行冲关。
当晚9点,我们在市法检医院见到了王雪光,他因腰部挫伤正接受治疗。
根源
部分司机漠视规则增加交警执勤风险
目前,我市机动车保有量达50多万辆,其中小车达20多万辆。
为什么受伤的总是交警?雨湖交警大队二中队队长陈德引分析,每天大量“新手”上路,他们驾驶经验不足,对交通规则也不熟悉。更重要的是,部分驾驶员法律意识、公共素质跟不上,主动学习和遵守规则的意识也很淡漠。
陈德引拿前段时间“上海汽车拖死交警”的事件举例,“漠视规则在这次事故中体现得特别明显。”
除了汽车之外,非机动车也是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大户。
27日是星期六,我们来到护潭广场,在一次红绿灯转换期间,一个路口至少有5辆非机动车不听协警指挥,不按规定直行或转弯,车速极快。
“说实话,没有哪位司机愿意接罚单,遇到交警当然是能跑就跑。”家住雨湖区长城乡新月村的张先生,毫不保留地坦露自己的心态。
陈德引也表示,司机与交警冲突的原因,还包括近年一些交警在执法时为避免矛盾激化而无原则的妥协,这对很多人就产生了一种心理暗示:“处罚可以商量”、“会哭的孩子有奶吃”、“越闹越有理”。由此,大闹现场,殴打交警的现象屡见不鲜。
当路上的车辆处于普遍违法状态,但限于当前警力和执法能力,只有部分人成为被处罚的对象,那么交通处罚的威慑力就远远不够。而且这些被处罚的人会生出强烈的不公平感,认为是自己运气不好,甚至归咎于交警针对自己。
探讨
危险随时可能发生交警如何保护自己?
站在繁忙的路口,交警面对着难以预料的交通状况,危险随时可能发生。
陈德引表示,用血肉之躯去拦截违法车辆显然不应提倡。至少,我市交警基本上都配备了执法记录系统,很容易记录下车辆号牌信息,可以事后对违法者进行追究。“这一个路口拦不下的违法车,还可以在下一个路口创造机会去拦。”
另一个事实是,目前交警系统警力普遍不足,特别是农村中队更为紧张,单警管控范围大、线路长,现场处置力量极为有限,很难再有精力进行安全警戒,或设置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
湘潭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认为,这种风险虽然无法完全消除,但交警部门和执勤民警可以采取事先预防、控制措施,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概率,减小风险造成的损失,这就是交警执勤执法中的“风险规避”。(记者 吴珊 通讯员 李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