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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被评为“常德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
常德日报
 
04-02 16:06

3月30日,从津市市人大常委会传出喜讯,在最近召开的常德市档案工作表彰会上,津市市被评为“常德市档案工作先进单位”。此项荣誉与该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下文中简称“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密不可分。去年,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开展《档案法》执法检查,大力支持档案事业发展,在津市见到了实实在在的效果。

执法检查查不足

去年初,津市市人大常委会在制订工作要点时,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贯彻实施情况列为执法检查内容。他们成立了4个执法检查组,深入到行政事业单位、乡镇、企业和学校进行检查。检查中,他们发现个别单位对档案工作不够重视,档案整理不规范,移交不及时;部分单位档案库房不达标,有的单位把档案室当成了仓库;一些原始档案因潮湿已霉烂变质;大量城建档案原始资料和基础工程影像资料缺失;接收移交施工档案缺乏强制性,存在统管难、管全难、管住难的现象等等,严重影响到档案事业的发展。检查组对这些状况进行了归纳总结,形成了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

审议意见督整改

去年6月30日,津市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专门听取和审议了执法检查组关于“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的报告,听取了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的情况汇报。“档案工作花费精力不是很多,有的领导只注重抓经济工作,忽视了档案工作。”会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毫不含糊地指出了档案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该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审议发言形成了“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提高档案工作意识;进一步加大投入,保障档案事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加快档案信息化进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档案队伍及档案业务建设”四个方面的意见。他们还限定了整改时限,要求九十天内将办理情况向人大常委会作出专题汇报。

监督落实见实效

该市政府高度重视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的落实,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整改措施,明确了五个方面的整改重点:一是将档案工作列入全市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二是增加档案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三是建立档案年检制度;四是建立档案室规范化建设以奖代补机制;五是规范城建档案管理。一系列的“硬”举措,在全市范围内催生了档案工作的“热”度。据悉,截至去年10月底,该市有53个机关档案室达标定级,其中6个单位达到省特级,16个单位达到省一级,31个单位达到了省二级。该市政府投资1200多万元,新建了市档案馆,面积达6900平方米,硬件建设在全省县级档案馆中名列前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