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临武4月1日讯 (通讯员 张君)4月1日,临武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文某批准逮捕。
3月18日13时许,临武县汾市镇南岸村发生命案。接到报警后,汾市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发现一名男性倒在南岸村门楼前的水泥地板上,身上多处刀伤,已死亡。当日下午15时许,一男性自称杀了人,向郴州市北湖区芙蓉派出所投案自首。面对公安人员,犯罪嫌疑人文某供述了他作案的全过程。3月26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临武县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00年犯罪嫌疑人文某与其妻结婚,育有二子,但好景不长。由于种种原因,夫妻二人不和,家庭矛盾日益尖锐。后文某怀疑其妻与男子李某有私情,夫妻因此在今年1月离婚。今年3月18日,文某在南岸村偶然碰见李某,觉得李某是来见其前妻,便在附近店铺拿了一把菜刀跟随其后。待李某下车后,二人在南岸村门楼前的坪里开始争吵。文某一时气愤,拿出菜刀将李某砍死。逃离现场之后文某想起年幼的二子,便去到郴州市北湖区居住的姨妈家,请其姨妈将来多多照顾文某的两个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