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结报3月27日报道 3月26日,在吉首市至太平乡路段,一无牌无证面包车被查处,同时驾驶人陈某因无证驾驶,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由此,该市开展“三项行动”期间的首列严重违法行车行为被依法顺利处置。
当天10时许,该市交警大队接到举报电话称从城区前往太平乡方向,一辆疑似无牌无证面包车正在道路上行驶。随即,该大队副大队长吴浩迅速联系交警第四中队民警对该路段进行设点盘查。至10时30分,疑似面包车被拦截,随后,经民警查询,该车系无牌无证车辆,同时驾驶人陈某为无证驾驶,随后报吉首市公安局批准,按照“驾驶无牌无证车辆上道路行驶”的处罚对陈某处以行政拘留3日,车辆实施扣留。
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吴浩说,市民发现违法车辆上路行驶,可向执法部门举报。并呼吁群众积极参与道路安全整治,共同构建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据了解,吉首市车辆超限超载集中整治“三项行动”期间,采取统一调度、上下联动的整治机制,联合乡镇、部门对道路运输安全实行全时段监管,将对各类违法违规车辆和源头企业采取严厉惩罚措施,坚持违者必究、究者必严的高压态势,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记者 周 堃 通讯员 彭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