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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峰县法院绿色通道保障农民工权益
2015-03-25 14:46:52
  
红网

红网娄底站3月25日讯 近日,从双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农民工工资的3件案件裁定先予执行,当场给付农民工工资200万元。至此,这3起长达2年、涉及双峰县100余名农民工工资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受到群众广泛好评。

2012年3月,李某某、欧阳某某从朱某某、刘某某处承包中国某局湘娄邵管道工程的部分土建、顶管穿越工程,年底工程施工完毕后,朱某某先后给付李某某工程款734万元,给付欧阳某某工程款322万元,至2014年底尚欠李某某115万余元、欧阳某某300余万元,其中绝大部分工程款系农民工工资。

该院受理案件后,查清了被告某集团公司、天津某公司与被告朱某某、刘某某之间的财务关系,查到被告某集团公司在陕西省西安市一银行的账户上有存款,并立即申请冻结。上述三案所涉及的农民工要求法院对被告结欠的工程款进行先予执行,给付部分农民工工资。该院高度重视,组织承办法官分析案情,确认被告某集团公司应对被告朱某某、刘某某结欠原告的工程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决定对该公司的存款实施扣划,使拖欠近2年的农民工工资得以兑现,确保了100余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