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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靖多措施贯彻《立法法》 严禁执法任性
2015-03-25 11:26:05
  
红网

红网保靖站3月25日讯(通讯员 吴德池)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以下简称《立法法》)已于3月15日颁布实施,《立法法》将“税收”规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只能由法律规定,不能任性为之。近期,保靖县地税局组织全局人员认真学习并贯穿于税收工作之中。

该局强化税收法治观念,建立严格的监控机制,将税收执法的过程和结果向社会公开,置于纳税人和整个社会的监督之下,以提高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同时,该局狠抓税收执法检查,严格执法责任追究制,落实税案“一案双查双报告”制度,建立起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促进税收执法行为的规范。

此外,该局大力整顿纳税秩序,务求公正执法;提高执法者的素质,杜绝税收领域中“人治”和权力的异化,根除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权力滥用等现象;优化税收执法环境,建立执法公示制,政务公开制,构成全方位的社会监督网络;健全诚信纳税制度和税收“黑名单”制度,有效地打击逃、骗、抗税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