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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失主身份证买票 株洲一小偷因“大胆”落网
2015-03-24 20:03:10
  
红网

红网株洲3月24日讯(通讯员 易莱香 袁芳 黄木春)张某收留了没有工作的朋友郭某,却不料其手机和刚发的工资3800余元同郭某一起不见了。两个月后,大胆的郭某竟用张某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被民警抓获。经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3月23日,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郭某以盗取罪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四个月,罚金五千元。

据查,24岁的郭某系邵阳人,在株洲荷塘区合泰某服装加工厂打工,与被害人张某系朋友关系。2014年7月,因郭某没有上班了,偶尔借住在张某宿舍。

去年9月下旬,郭某再次借住在张某处时,9月20日,被告人郭某听说张某发了工资,而他当时恰好没有钱了,便趁张某熟睡之机盗取了张某的酷派手机和钱包,内有3800元和身份证。11月10日,张某去代售点买火车票,被工作人员告知其身份证购买了当天去常平的票,并告知其具体的车厢和座位。张某通过公安民警联系到火车站派出所,并协助民警在火车上抓获了郭某。

郭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交代其当时是见财起意,有愧于张某的收留和帮助。原本打算拿着偷来的钱与长沙的朋友一起摆地摊,没想到上网、日常开销等没多久就把钱都花光了,也没来得及摆摊赚钱。当长沙的朋友提议去常平玩时,郭某也有意前去,因自己的身份证掉了,就想到了用张某的身份证购买火车票。也正是这张火车票,引领着民警将其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