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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被评为全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
2015-03-24 17:12:46
  
红网

红网炎陵站3月24日讯 日前,湖南省全面小康办、省统计局公布了湖南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工作2014年度考评结果,炎陵县2014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实现程度为88.5%,在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评中位居全省48个"三类县"的第一名,被评为"全省全面小康推进工作前十位县"。

2013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分类指导加快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意见。炎陵县属于"罗霄山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开发"范围,又是典型的革命老区和欠发达地区,被列为全面小康"三类县",与全省其他47个贫困县同指标考核。考核指标由"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发展、民主法治、生态文明"五大类组成。

近年来,炎陵县积极贯彻落实上级精神,加快推进各项工作。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全力促发展,保稳定,惠民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成效明显,呈现出"发展快、产业旺、民生实、环境美、社会稳、基层强"的良好态势。

2014年,炎陵县突出保持定力、精准发力,全力推进"项目攻坚、扶贫开发、正风肃纪"三大行动,全县经济保持了健康快速增长。全县实现人均GDP23087元,实现人均财政总收入4071元。在二三产业占GDP比重、园区规模工业增加值占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等多项经济发展指标上均100%完成考评指标。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是为了让人民享受更高的生活水平,过上更美好的生活。近年来,炎陵县着力加大民生投入,提升群众生活品质,全年民生投入达到8亿元,占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70%以上。大力实施精准扶贫,全力实施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扶贫、科教扶贫、社会扶贫 "四大工程",规划4年实施423个项目,投入2.6亿元。2014年已经实施88个项目,投入资金6500万元,帮助4208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

如何让群众生活得更幸福,炎陵县从群众感触最深的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卫生入手,大力实施义务教育均衡县建设、公立医院改革、危房改造等一系列项目,有效改善了群众的教育、就医、就学条件,"社会发展"类指标实现程度达95.9%,被评为湖南省唯一的"2014中国最具幸福感县级城市"。

生态文明和民主法治一直是炎陵的优势。连续多年实施"生态立县"战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山水园林旅游城市,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卫生县城顺利通过首次复审,省级园林城市、全国文明县城创建加快推进,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通过全力创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深入开展"一严三打"大行动,扎实开展"政法进万家、'三五'促和谐"等主题活动,建成"平安城市"电子防控系统,炎陵全年社会安全指数为96.9%,在全省综治"民调"中排名全省第二、全市第一。连续九年被评为省"综治工作先进县",连续第十年保持省"平安县"称号。炎陵县的"生态文明"和"民主法治"两项考评指标也分别完成了96.2%和98%,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实现程度达到88.5%。

在今年召开的在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县三级干部大会上,县委提出以扶贫开发、全面小康为总揽,以"旅游升温、园区攻坚、特色农业开发、城镇扩容提质"四大战役为总战场,以项目建设为总抓手,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县,全面从严治党,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设美丽幸福新炎陵。2015年,炎陵县将迈出更坚实的步伐,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