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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经信局:加强风险防控落实“两个责任”
2015-03-23 13:53:40
  
红网

红网湘潭县站3月23日讯  (记者 龙显扬 通讯员 田建军)今年以来,湘潭县经信局坚持责字当头、预防为主、制度为本,不断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确保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一是强化廉政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年初,局党委将党风廉政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在部署全年工作的同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定下发了《湘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2015年落实两个责任“一岗双责”工作制度》和《湘潭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任务分解表》等文件,把党委的主体责任分为28项,纪委的监督责任分为18项,明确了局党委、纪委、党员领导干部和股室长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廉政公开承诺书》各40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二是抓住关键节点,加强风险防控。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局开展“查风险名称、找风险来源、定防控措施、堵风险漏洞”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活动,围绕本部门、本岗位的工作职责,采取岗位自查、不同岗位互查、领导帮助查和集体排查等方法,在项目申报、资金拨付、经费管理使用等重要环节查找出廉政风险点18个,针对查找出来的廉政风险点,提出防控措施40多条,制作了《经信局2015年主要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对每一个廉政风险点都明确了防控的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积极营造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良好氛围。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权力行为。该局先后完善制定了《机关效能建设十项规定》、《请销假及指纹考勤制度》、《机关公务招待费管理规定》、《进一步加强机关纪律作风的规定》、《机关干部会议制度》等制度,深化作风建设,规范机关行为。同时,局党委认真落实“三重一大”、“三不一末”等规定,主动接受各级的监督,在对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开支、干部任免等,充分发杨民主,坚持集体研究决定,使局党委的权力进一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