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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北湖区一妇女借孕期组团贩毒被起诉
2015-03-18 10:50:23
  
红网

红网北湖站3月18日讯  3月17日,从北湖区公安分局了解到,郴州一女贩毒嫌疑人李某君借怀孕和哺乳特殊时期组织团伙贩毒被移送起诉,或将难逃牢狱之灾。

2013年9月,北湖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名外号叫“华姐”的女子在郴州境内贩卖冰毒和麻古,而且数量较大。经侦查,民警发现1978年出生的“华姐”真名李某君,北湖区人,刚开始,李某君是在郴州本地进些少量毒品进行贩卖,2013年下半年,在发现自己怀孕后,李某君借自己反正不用进班房,便想大干一场,于是自筹资金,并找到广东毒品上线张刚修等人稳定了进货渠道。为打开销路,她又找来了以前一起帮人运送毒品的黄某云、陈某华、陈某林、杨某剑、曹某祯等嫌疑人,作为自己团伙的骨干成员,并把郴州11个县(市、区)划片给骨干成员去进行销售。按照李某君的要求,黄某云、陈某华等又发展了多个层级的下线,覆盖郴州各县、市、区,销量越做越大。考虑到李某君怀有身孕,专案组及时调整思路,决定先打下线,再抓上线,最后才动李某君。

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专案组先后在市区内抓获团伙成员曹某辉等8名嫌疑人,缴获毒品冰毒4026克、麻古1356克。2014年7月29日,上线张刚修将4000克冰毒交给李某君后,准备北上湖北运毒至潜江时,在湖南境内被岳阳警方抓获归案,当场又缴获冰毒、麻古共计3675余克。随后,专案组民警先后将团伙成员黄某云、陈某华、陈某林、杨某剑、曹某祯抓获归案。

2014年8月16日,专案组在掌握到李某君又购回一批毒品的线索后,于17日凌晨将李某君等抓获,缴获冰毒2507克、麻古3747粒,嫌疑人李某君因处于哺乳期,被决定监视居住,2015年3月11日被北湖区检察院移送起诉。

据了解,该嫌疑人李某君因正处于哺乳期被监视居住期间,一旦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待哺乳期一过仍会被收进监狱进行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