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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治超与安全生产考核实行双向挂钩
2015-03-18 10:45:07
  
红网

郴州新闻网3月18日讯  3月17日,记者从市治超办了解到,为继续巩固和扩大治超成果,在今年的《郴州市治超工作县市区考核办法》中,治超工作与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行双向挂钩,互为评优前提。

该《办法》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原则,采取平时考核、暗访考核、专项考核相结合的办法,考核满分为100分。其中,平时考核占60%,科技治超监控考核占20%,半年考核占20%;考核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为达标,考核得分低于90分为不达标。

该《办法》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所在县(市、区)当年治超工作考核定为不达标。即:因治超不力,致使辖区内违法“双超”现象反弹严重,车辆超限超载率在1%以上的;因治超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且措施不力,处置不当,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因车辆违法超限超载引发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造成桥梁垮塌或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因治超工作发生重大违法违纪案件被上级查处的;一个考核年度内,被市治超领导小组直接约谈或委托约谈2次及以上的。

不仅如此,该《办法》还规定,治超工作考核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双向挂钩。治超工作考核不达标或排名末位的,取消其安全生产考核评先评优资格;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治超工作评先评优资格。(记者 王路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