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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因女友他嫁愤而盗窃 检察院念其初犯未捕
2015-03-17 11:55:32
  
红网

桑植新闻网3月17日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桑植县检察院对一名身份特殊的“窃贼”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以此促其改过自尊。

犯罪嫌疑人张某与王某原是一对恋人,两人分手仅一个月,王某嫁给他人。张某心存愤恨,遂在一晚搭木梯翻入王某家中,趁王某熟睡将其放在客厅的包及手机盗走。张某归案后,王某惊奇的发现“窃贼”竟然是自己的前男友,张某面对昔日的恋人,此时也悔恨不已,主动退赔了王某的财物。

经县检察院审查发现,张某平时表现良好,没有任何违法犯罪前科,考虑到此案中张某与王某的关系特殊,张某系初犯、偶犯,又对王某进行了赔偿,为了给张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县检察院对张某作出了轻罪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检察官提醒:遇事不能感情用事,更不能以身试法,应以平和的心态面对每一次挫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