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岳阳站3月17日讯(记者 段佳 通讯员 熊小辉)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农村圈养的鸡鸭早就不是窃贼钟意的对象,可在此案中,彭某却因手头拮据打起了鸡鸭的主意,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华容县新建乡、鲇鱼须镇等地盗窃作案五次,盗得鸡7只、鸭4只,共计价值1000元。近日,湖南省华容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彭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审理查明,2014年3月至9月间,被告人彭某单独或伙同他人在华容县新建乡、鲇鱼须镇等地盗窃作案五次,盗得鸡7只、鸭4只,共计价值1000元。其中三次盗窃未遂。具体事实:2014年3月的一天19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华容县新建乡迎祥垸村八组盗走姚某家2只鸡;2014年7月的一天14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华容县新建乡迎祥垸村八组盗窃熊某家的2只鸡时,被熊某发现后逃离了现场;2014年7至8月的一天14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华容县新建乡迎祥垸村一组盗窃曾某家的2只鸡时,被曾某家人发现后逃离了现场。2014年9月中旬的一天22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华容县鲇鱼须镇湘北村三组盗走黎某家1只鸡;2014年9月25日23时许,被告人彭某在华容县鲇鱼须镇湘北村三组盗窃张某家的4只洋鸭时,被张某当场抓获。
法院说法:彭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彭某三次盗窃未遂,可以从轻处罚;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是坦白,可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