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日报3月13日讯 家住岳阳市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高山坡社区的叶小阳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有一个女儿,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去年9月份退休后,按理说可以领取每个月8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金。为这事,最近叶小阳花了好几天,跑了几家单位,还是没搞清楚到哪里领。
“国家政策好是好,但是为什么老百姓办事这么难呢?”叶小阳说,去年9月份的时候他在岳阳办理的退休手续,听说国家有独生子女奖励金后,便向五里牌街道办事处高山坡社区递交了相关资料。等了很久,一直没有回复。
前段时间,叶小阳跑到高山坡社区去问,得知资料已经上交了,要去劳动部门咨询。叶小阳又跑到炮台山的劳动局,结果劳动局说不属于他们管理,还是得找社区。无奈,叶小阳又跑回社区,最后社区还是没有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
了解叶小阳的困惑后,记者来到高山坡社区书记谢岳龙办公室,询问独生子女奖励金的办理条件与流程。
记者了解到,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对象必须符合三个条件,首先必须是湖南省城镇居民且未在外省市区享受同类奖励的人员,包括本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的职工;具有本省城镇居民户口的其他所有制单位职工和无工作单位居民;达到奖励年龄的5年前将户口迁入本省、连续居住5年以上、在本省缴纳养老保险5年以上且在本省已领取养老金的城镇居民;户口迁出本省但在本省领取退休费或养老金的职工;执行城镇居民生育政策、没有享受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人员。
其次,奖励对象必须持有《独生子女证》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有效证明,或是持有《无子女证明》的终身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人员。最后,奖励对象还需是符合国家法定退休条件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的职工,或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的其他城镇居民。从2014年1月1日起,对符合奖励条件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每人每月发放奖励金80元,直至亡故。
“他的资料没有问题,都符合申报条件,具体是他工作的单位太多,有多条社保缴纳记录,如果要发放奖励金,不晓得要打到哪个账号。”谢岳龙说现场查询了一下叶小阳的申报记录,发现他符合奖励条件,只是他们还在等待湖南省社保管理局的回馈信息,再发放奖励金。(记者 赵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