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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准备好了吗?小区停车收费放开
2015-03-11 11:32:02
  
红网

【核心阅读】

株洲日报3月11日讯  日前,国家发改委指导地方放开包括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在内的9项商品和服务价格。小区停车服务费不再由政府定价或设限,完全遵循市场规律,坊间担忧其将疯涨。

其实,湖南省去年即已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的收取,株洲市从去年7月1日开始,也已对住宅小区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也就是说,从那时起,住宅小区地下车位或车库300/月、地面车位100元/月的价格红线,就已不复存在。

记者调查发现,此次,随着国家政策层面的全面放开,本埠不少持观望态度的小区已开始酝酿涨价或开始收取停车服务费。

于是一系列新的问题涌现了:小区停车收费怎样收、收多少合理?车位买好还是租好?投资车位是否划算?

小区:有车库月租金涨至3600元

近日,株洲天元区湘江名都对该小区地下停车场车位、车库租用价格进行了调整,车位租金上调至5元/小时,60元/天,1800元/月;车库租金上调至10元/小时,120元/天,3600元/月。

“开发商这不是乱涨价吗?租个车位1800元/月,我还不如租个3室1厅的房子去停车!”多位湘江名都业主告诉记者,该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未规划地面停车位,如果不租或不买车位、车库,车子就没处停。

对此,湘江名都开发方湖南佳盛置业有限公司营销总监汤辉称,业主除了租车位,还可以购买车位,“根据建设成本,地下车位、车库的售价是10万至16.8万元/个,并可以按揭支付。”

“我们的建议是,小区业主购买车位,租赁户则租赁车位。”汤辉认为,随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的全面放开,更多有条件的小区将相对提高停车费用。

物业:停车收费或可缓解小区停车难

湘江名都规划房屋套数与地下停车位配比为1:1.2,这让开发商在车位的租售问题上,有了更多选择余地。但是,一些老旧小区因规划车位少甚至没有规划车位,又该何去何从?

日前,珠江花园为解决小区内的停车乱象,拟安装蓝牙门禁系统,实行车辆持卡进出管理。

该小区物业管理处主任杨先科介绍,安装门禁系统是为了下一步的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做准备。他告诉记者,全面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后,通过市场手段引导小区内车辆规范停放成为可能。

他介绍,珠江花园没有规划建设地下停车设施,现有地面车位严重不足,“门禁系统安装后,我们将在取得业主委员会同意的情况下,禁止外来车辆随意入内停放,并在小区划定停车位,同时,将在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协商收取一定的停车服务费用。”他表示,收取的停车服务费用将全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建设以及提供停车服务的物管开支上。

期待:引导有序停车,用收取的停车费服务居民

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费有何好处?

汤辉认为,实行市场调节价格,可以让开发商提高停车服务水平,让业主享受更优质的停车服务。“按以前政府指导价的上限,地下、地面车位价格每月租金分别不得超过300元、100元,这个价格,哪个开发商愿意出租车位、出租后谁愿意去管理?”

杨先科也对规范小区停车收费,在获得小区业主同意的前提下适当收取部分停车费用表示支持。他认为,许多老旧小区未建地下车位,地面车位又严重不足,放任乱停车不仅会对居民生活带来影响,也无法适应小区越来越高涨的停车需求。

[我有疑问]

疑问1:租车位与买车位哪个划算?

汤辉给记者算了笔账,如果买一个10万元的车位,即使使用40年,平摊到每个月的费用仅仅是200元左右。一位业内人士也表示,对于停车位充足的小区,买车位比租车位划算。

疑问2:投资车位是否可行?

业内人士并不看好个人投资小区停车位。他解释,根据株洲市2012年颁布实施的《株洲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新建小区规划建设时,必须保证平均每户至少有1个车位,“未来,小区停车位的供求将逐渐平衡。这个市场将变得很小。”

疑问3:停车位租售价格如何定?

哪些车位可以由开发商出售或出租?本报法律顾问、北京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律师易露认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开发商可以租、售,但必须“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而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其使用应由全体业主共同协商决定。

疑问4:经营者是否可以乱涨价?

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株洲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住宅小区停车场所收费标准由经营者依据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按照“补偿合理成本、依法缴纳税费、获取合理利润”的原则自主确定,并保持收费标准相对稳定。

记者注意到,该《标准》还规定了: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停车服务收费由业主大会或业主代表大会决定,否则,由停车服务管理方与入住业主参照本标准协商决定或在物业合同中约定。

市民如果觉得小区停车位租、售价格过高,该如何维权?易露认为,根据《标准》,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居民可要求经营者提供收费依据,与其协商解决。如收费确实畸高,可向物价部门反映。

【记者观察】

开发商应与业主共享市场利好

长远来看,在价格合理的情况下,车位不管是租还是售,开发商与业主都可实现双赢。

然而,需要警惕的是,一些开发商为了尽早售出车位,获取回笼资金,以抬高租金的形式,变相对车位实现“只售不租”。

风物长宜放眼量。在遵循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若开发商将车位租金稍稍抬高,售卖价格定位于获取合理利润,相信市民对租、售车位的问题将有自己理性的思考。如此,让想租的人租,想买的人买,开发商该赚的钱赚,业主该享受的便利、服务享受到,大家共享市场经济带来的利好,岂不快哉?(记者 胡文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