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卵石挡路生口角 男子拖出东洋刀一顿乱砍
2015-03-10 15:17:48
  
红网

岳阳网3月10日讯  因与他人发生口角,致他人轻伤二级,投案自首后,被告田某获得法院从轻判处。近日,屈原管理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田某拘役2个月27天。

2014年8月,被告人田某与其合作伙伴杨某准备去某镇东大堤休整鹅场,因大堤处被许某堆放的卵石挡住了其去路,于是二人要司机开挖机将卵石挖开。许某过来阻止,并与田某、杨某发生口角,许某从自己车尾箱拿出一把东洋刀出来,将挖机的挡风玻璃打烂。被告人田某见状,立即冲上去将许某手中的刀夺下,并持该刀朝许某背后连砍几刀,致许某左肩肩胛骨骨折,属轻伤二级。案发当天,被告人田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法院认为:被告人田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告人田某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被告人依法可以从宽处罚。(记者 彭雨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