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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男子酒后无证驾车 撞人致重伤被批捕
2015-03-10 13:59:11
  
红网

红网3月10日讯 男子郭某跟友人相聚,把酒言欢,半斤米酒下肚后,胆子大了,竟敢无证驾驶面包车,结果将一名骑摩托车的被害人撞成重伤。3月9日,湖南省永兴县检察院依法对郭某批准逮捕。

郭某今年40岁,有辆二手面包车,但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2015年2月12日,正值农历过小年,郭某中午在朋友家喝了半斤土酒(即米酒),便驾驶自己的二手面包车搭乘朋友上路。13时许,在永兴县湘阴渡镇某路段,突见相对方向有个两轮摩托车,因避让不及与之相撞,造成被害人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曹某的伤情为重伤二级;事故发生时郭某血液酒精定量检测为94.8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后驾驶;郭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