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一句"工程建设需要" 开发商擅自调整车位
2015-03-07 16:15:59
  
红网

株洲晚报3月7日报道 “按照合同约定,开发商只要说是工程建设需要,随便就可以收回车位。”3月6日,市民刘先生说起自己在株洲河西旺城天悦小区购买的一处车位,就很气愤,为此他向晚报315维权直通车打来电话投诉。原来,他的车位被开发商从横向变换为纵向,解释就是合同约定因工程建设需要等因素,开发商有权调换车位。

【投诉】

开发商擅自调整车位朝向,数量从一个变两个

据刘先生介绍,2014年7月,他与株洲旺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房屋预售补充协议,在旺城天悦小区南区地下一层购买了编号为921的车位,约定价款为79000多元。

然而今年1月份,他接到开发商的电话通知,因车位布局调整,原来的车位没有了,要另行选择。后来他到现场一看,原本横向的1个车位,变成了两个纵向的车位,调整后的车位面积比原来的小,也不如以前的方便,但他多次与开发商协商都没有结果。

3月6日上午,记者接到投诉后来到现场看到,刘先生原来购买的车位位于两个立柱之间,为1个横向车位。调整后的划线显示,连同刘先生原来的车位以及旁边的空地,车位数量由1个变成了两个,宽度比原来的车位略窄。

刘先生说,他多次找开发商,对方就拿合同约定的第九条作为拒绝承担责任的依据,即如因工程建设需要,或是设备、设施的安装取消了该车位或影响了该车位的正常使用,出卖人允许买受人调换同等价位的车位。

“有合同约定,开发商只要说是工程建设需要,随便就可以收回车位,拿合同当废纸。”刘先生说,他认为开发商的做法没有道理,要求开发商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开发商】

只要涉及到工程方面,都是因工程建设需要

3月6日,记者找到了开发商方的营销总监陈先生。他称,当初销售车位时,是前置销售,因此还有一些设施设备可能没有安装,只能对地下车库的情况有一个大致规划,将来因通道调整或设备安装,原来规划的车位都可能被调整,甚至取消。

陈先生说,正因为以前这种情况发生过纠纷,开发商在与消费者签订协议时,才将“因工程建设需要,设备、设施安装”等因素加入到协议约定中。

对于刘先生的车位被调整,陈先生的解释是因工程建设需要,那么具体是什么样的工程建设呢?陈先生称,只要是涉及到工程方面的,都可以理解为工程建设需要。

“无非就是把钱退给你,说得极端一点,就算我不建这个车位了,我可以把钱退给你。”昨日刘先生的叔叔上门讨说法时,陈先生这样解释。

陈先生说,目前的解决方法就是给刘先生重新调整一个车位,或者给刘先生退钱。

【律师】

“工程建设需要”实际可让开发商免责,涉嫌霸王条款

湖南中航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南欣分析认为,尽管刘先生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协议中约定了“因工程建设需要”等因素,可以调整或取消车位,但是这一项条款对开发商而言是免责条款,排除了购买人的权利,条款应为无效,已经涉嫌霸王条款。

李南欣说,开发商要调整车位,在规划之前就应当要确定,或者因工程建设需要,就负有举证责任,证明工程建设的行为,并且应当获得权威部门和技术机构的认可和签字,否则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李南欣建议,消费者可以找周边地段的车位进行比照,要求得到相应赔偿。

【消委】

开发商合同履行不完整,消费者维权有道理

对于刘先生的遭遇,株洲市消费者委员会作了相应解释,旺城天悦开发商调整刘先生的车位,是对合同履行不完整,因为合同虽然没有说明车位的具体情况,约定比较含糊,但是图纸已经注明了朝向,车位调整可能会对消费者不利,如果没有图纸说明,将会更加不利。因此,有图纸,消费者维权就有一定道理。

相关负责人说,目前的消费投诉,大多是民事纠纷,工商部门对此不能对民事赔偿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一般适用于调解机制,另外,消费者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现在的房屋销售合同约定,都直接跨过了仲裁,建议有争议直接向法院起诉。”相关负责人说,很多购房者省吃俭用购买一套房子,肯定不能像购买一般商品一样,将就一下算了。而房产买卖纠纷又很复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最好。(记者 姚时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