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打开
新邵临时救助捋顺最后一公里
2015-03-06 15:31:03
  
红网

红网新邵站3月6日讯 (通讯员 隆清泉 黄学和 卿海涛) “以前听说要解决临时困难救助除了本人持申请到村里、镇里签字盖章外,还要去县里找人审批,麻烦得很。没想到这次我在村里签字盖章后,到镇里就可以直接领款,好方便。”3月6日,新邵县龙溪铺镇羊城村刘大爷接过镇干部发给的临时救助款时感激不已,他也是该县实施新的临时救助办法以来受惠的其中一员。

新邵县高度重视临时救助工作。该县按照上级要求,结合当地实际,于今年2月份出台实施了《新邵县临时救助暂行办法》。对临时救助的对象、范围、标准和审批程序、救助原则、资金来源及其管理、工作纪律、责任追究都规定得非常清楚,具有很强的操作性、人本性、可行性。该《办法》的实施赢得了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的普遍好评。

目前,该县的临时救助工作呈现出三大特色。一是将资金审批发放权下放到镇乡一级,真正建立了县、镇、村三级共同负责的临时救助机制,并实行以村(居)委会为单位开展救助审批、公示制;二是监督力度进一步加大,财政、审计、纪检监察部门对救助资金的监督检查实现了无缝衔接;该《办法》最显著的特点是责任追究力度加大。规定在临时救助工作中村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因工作失职或徇私舞弊、挤占、挪用、贪污、浪费临时救助资金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凡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骗取临时救助的对象不予救助,如已获临时救助的除由民政部门负责追回临时救助款物外,两年内不能再次申请临时救助。

自今年2月初开始实施《临时救助暂行办法》以来,新邵县共发放临时救助资金40余万元,受益群众达1000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