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新闻网讯 3月5日,记者从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获悉: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省委、省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政策指示,我市现已将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据了解,此次调整共计4条,现已正式施行:
从2015年2月1日起,邵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从40万元提高到50万元;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30%降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50%降为30%,暂停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以2009年12月31日为时间节点,在2009年12月31日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结清的,不计算住房公积金贷款次数,截至2009年12月31日,住房公积金贷款未结清的计算贷款一次;
取消向借款人个人贷款担保收费,采取由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付贷款担保费用。取消业务办理现场提供的复印、打印等服务收费,免费提供辅助性服务。取消贷款新房评估收费,降低贷款抵押手续费。(记者吴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