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3月5日讯 来电显示:同样的衣服,价格相差许多。标高价的商场打完折后还比其他地方的价格高出很多,这也太离谱了吧。 (张先生)
记者调查:消费者:折后价格高于其他商场的标价
张先生告诉记者,春节前他到东茅岭几家商场买衣服,发现他中意的一件西服在几个商场的标价有很大的差别。康星百货的标价最高,达到2888元,活动折后价格为1877.2元。而同品牌同规格的衣服在另外一家规模稍小的商场的标价为1850元,张先生是这家商场的会员,会员可以享受9折。最后张先生花1600多元钱买下了这件衣服。
记者从东茅岭工商所了解到,虚标高价再打折销售已经是服装、家电行业的一个基本规则。在东茅岭步行街的一家电商场,记者注意到东芝55TF1C液晶电视机售价15000元。在同样位于东茅岭地段的另一家电卖场,这款电视标签价为17499元,做活动可以“让利3000元”。
记者了解到,城区多家家用电器大卖场和服饰店都存在标牌价格虚高,实际售价比标价便宜几百元甚至上千元的情况。张先生抱怨,商家应该要标实价,现在顾客要想不被“忽悠”,只能“跑断腿”货比三家,或“磨嘴皮”讨价还价。
物价部门:高价打折需提供短期内高价销售记录
业内人士透露,不少服饰商场、电器卖场往往采取类似于“分包”的销售模式。商场将店面分割成多个区块,然后再以不同的价格卖给厂商,由厂商的驻店员现场销售。厂商往卖场派遣“驻店员”收入的大部分来自销售提成。销售人员自然希望产品以更高的价格卖出去。正是这样的商业模式,导致了消费者在门店往往看到被标注得很高的产品价格。
记者为此找到相关商场的负责人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解释,产品标价由各门店自定,他们表示,尽管标价虚高,但这不是最终的价格,消费者经济上不会受到损失。
12358价格举报热线表示,只要明码标价,物价部门一般不作干涉。但先标高价再打折的行为,很容易误导消费者。物价部门会要求经销商提供短时间内按照标价销售的记录,如果不能提供,则可定性为虚标高价打折忽悠消费者,物价部门将依据相关法律予以惩处。
律师认为,高标低结的行为侵犯消费者对价格知情权,确实需要物价部门多加监管。(记者 何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