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晚报3月2日报道 新买的手机竟然是二手机,岳塘区的朱先生为此很恼火。3月1日,我们了解到,通过岳塘工商分局建设路工商所协调,商家同意3倍赔偿。
去年12月1日,朱先生在河东建设南路一家电器市场购买了一款手机。
然而用了几天后,朱先生意外发现,手机里有半个月前别人的通话记录。“这很明显是二手手机,怎么能这样忽悠消费者呢?”朱先生认为,商家把二手手机当成新手机卖给消费者,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之后,朱先生找到商家,商家当场承认朱先生购买的手机是二手机,并同意3倍赔偿。
可是,时间过去两个多月,商家就是没有兑现承诺,朱先生为此很恼火,“一而再,再而三欺骗消费者,这样的商家怎么能有诚信可言。”
于是,朱先生求助12315。工作人员获悉情况后,马上组织双方协调,最终商家兑现了承诺。(记者 谭丽 通讯员 周映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