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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长沙县中小学乱收费行为拨12358举报
2015-02-28 12:11:42
  
红网

星沙时报2月28日讯 义务教育阶段和中职农村学生免收学费、普高择校费不得超过2300元、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今明两天,长沙县中小学生就要开学报到了,开学收费问题成为家长和学生关注的重点。昨日,长沙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联合下发春季开学收费通知。记者看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学费以及作业本费等都在免收项目之列。

高中收费不超1320元

长沙县义务教育阶段各公办学校不向学生收取学费及“一费制”范围内的任何费用,外来务工就业人员子女与本县户口学生收费一视同仁。

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对下列学生免收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城、街道、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特殊教育学校中的全日制残疾中职学生也免收学费。

普高当中的省级示范性高中学费为每生每期1000元,其他高中为每生每期800元。加上书籍、作业本、体检等费用,省级示范性高中总收费最高不超过1320元,其他高中最高不超过1120元。

寄宿制小学住宿费不超300元

住宿费用方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普通学校不收取住宿相关费用。经批准的寄宿制小学,可按不超过300元的标准收取住宿费。高中普通宿舍住宿费每生每期不超过300元。三类标准及以上学生公寓住宿费按长沙市物价局标准执行。

学生在校就餐的伙食费按照“保本不赢利”核定收取。公办初中学校每生每餐伙食费上限标准为:早餐4元,中餐6元,晚餐6元,三餐均在校就餐的学生,每期不超过1680元,仅就中餐每期不超过630元;公办小学每生每餐上限标准为:早餐3元,中餐5元,晚餐5元,三餐均在校就餐每生每期不超过1365元,仅就中餐每期不超过525元。小学和初中米饭均不另外收费。高中生伙食费由学生自由充值刷卡消费。

经批准的寄宿制小学每餐每生上限标准为:早餐5元,中餐5元,晚餐7元,点心4元,每期伙食总费用不超过2205元。

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项目还有“一费制”范围内的多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作业本费。农村学校不得收取校服费。城镇学校按照学生自愿原则,小学校服每套不超过60元,中学校服每套不超过70元。特色校服高于规定的要报市物价局核定才能收取。

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将在各中小学校园公示。如发现乱收费行为,可拨打举报电话12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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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上调伙食费》

星沙时报讯(记者 潘东晓)新年伊始,各幼儿园也相继开学。根据长沙县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文件,今年长沙县民办幼儿园收费放开备案管理,自主制定收费标准。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保教费和住宿费不高于同等级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本学期各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上调伙食费,一律按原备案价格执行。经教育部门批准成立的小学附设幼儿园,保育教育费最高不超260元/月,小学附设幼儿班保育教育费不超100元/月;小学附设幼儿园和幼儿班需按至少一餐一点的标准,单独为幼儿提供不同于小学生的伙食和点心,伙食费不超120元/月。(记者 潘东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