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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垣整风肃纪 去年通报批评党员干部116人
2015-02-28 09:34:25
  
红网

团结报2月28日报道  “突出整治‘四风’,通报批评党员干部11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5人;处置拍卖公务用车16辆,清理多占办公用房3029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6080平方米……”2月25日,记者从花垣县纪委了解到,2014年,该县突出重点、强化监督,坚持惩防并举,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有力地促进了花垣经济社会发展。

2014年,花垣县纪检监察部门强化对重点项目建设环境的整治,开展行政审批事项专项清理,严肃查处影响机关效能建设和损害经济发展环境行为。全年共受理并办结各类投诉26件,办理效能和优化案件19件,党纪政纪处分17人次。对10名不作为、不尽责、不担当的党员干部,给予了纪律处分,其中乡科级干部8人。同时,重点对“两违”治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实施执法监察项目19个,下发监察建议书21份,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单位及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该县还加大对滥用职权、贪污腐化、庸官懒政的查处力度,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来电341件次,立案查处85件85人,其中办结79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6人。开展财务监察6项,清查农村和社区“小金库”100个,并实施责任追究3件,问责领导干部4人,通报典型问题106人。通过查办案件,收缴违规违纪资金450.4万元,为18名党员干部澄清是非。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县直部门一把手开展述职述德述廉评议6名、电视问政6名,开展廉政谈话19人次、诫勉谈话11人次、询问质询32人次,使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得到有效监督。

坚决纠风治乱,切实维护群众利益。组织开展扶贫项目资金和农村社区“三资”专项清理,办结违规违纪案件1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4人,追缴违纪违规资金443.8万元;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查处违规违法经营案件7件;抓好城乡学校布局,有效解决城区大班额问题,恢复农村学校及教学点13所;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监督检查,查处案件22件,涉及金额420万元。(特约记者 龙艾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