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2月27日报道 2月上旬,湖南成法律师事务所与长沙市开福区政务服务中心签订合同,委派律师艾超担任该中心法律顾问。这标志着开福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区政府及其所属单位、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全面推行,走在全省前列。
近年来,开福区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2014年,该区被全国普法办授予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
知法用法
构筑行政行为“防火墙”
通过评查行政执法案卷、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等,开福区筑牢行政机关执法行为“防火墙”。
“为履行好政府法治参谋助手的职能,我们必须不断学习新的政策法规。”开福区法制办主任刘小鸥介绍。该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人员的学习、研讨和培训,在全区上下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文化氛围。
在区域发展中,开福区委、区政府始终注重法治引领,紧扣“和谐、稳定、发展”主题,在政府投资、招商引资等重大经济行为和征收拆迁、文教医疗、劳动社保等民生领域中,实行全程法律审查把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集拉通黄兴北路、建设地铁和改造棚户区于一体的黄兴北路棚改项目,自2012年启动以来,共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近600件,已审结案件中区政府胜诉率达99.5%。这得益于开福区独创性地在全区各重点项目指挥部设立法务机构,由区法制办工作人员全程做好法律把关和政策指导。
依法守法
将行政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如何将行政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
2014年,按照省、市有关行政职权清理工作的部署,开福区全面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精简区本级行政审批事项110项,精简比例达63.6%。
大做“减法”的同时,开福区加强职权清理,规范权力运行。通过区政府法制办、区编委办等部门的审查,对区直部门行政处罚、行政征用、行政检查等12类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清理,开具行政执法单位“权力清单”。
去年,区法制办参与审核确定了29个区直部门的6类职权,纠正法律适用、定性不准、实施主体不当等错误,最终确定公布区本级行政职权2235项,督促了行政执法机关在轨道内公开、高效、规范运作。湖南日报记者 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