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日报2月17日讯“2015年的烟花爆竹禁放,对于拒不配合的群众,将会行政拘留。”2月15日,桂阳县城管大队副大队长王冲告诉笔者。该县出台了15年来最严烟花爆竹“限放令”,城区居民期盼过一个安静的春节。
桂阳县政府通告规定:城区居民婚丧喜庆事务只能燃放爆竹,时长在两分钟以内;除重大节日外,23时至次日6时或7时为禁止燃放时段;城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职工住宅区和禁止烟火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008年前,该县曾出台过类似通告。此次通告增加了不少管理处罚实施细节,要求更为严格,可谓桂阳县城烟花爆竹“限放令”15年之最。
为让群众家喻户晓,该县专门印制了2600份通告,张贴到了各社区或下发至各乡镇(街道办)。同时,为加强落实,桂该县城管大队实行24个小时轮流值班,晚上加派10余名执法工作人员,对新旧城区进行专门巡逻,凡听到、发现有燃放烟花炮竹行为立即制止。通告规定实施以来,该县烟花爆竹限放工作已处罚15批次,行政拘留2人,行政处罚金额近万元,规范整治成效初步显现。(通讯员 胡旋 刘亚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