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晨报讯 我没想到他会是这种人。”2月9日,益阳市桃江县人民法院,被骗的林玲(化名)在法庭上说。去年,她通过手机交友软件“陌陌”约会男子颜强(化名),结果被盗窃财物、现金共计万余元。
2014年8月,林玲通过“陌陌”认识了益阳男子颜强,对方以“军人”的虚拟名称与林玲交往,取得林玲信任。随后,颜强来到桃江约林玲吃饭、喝酒、唱歌,晚上两人还在酒店休息。第二日凌晨,趁林玲熟睡,颜强将其携带的价值7000元的一副黄金手链(净重27克)、一台苹果4S手机及现金800元盗走。
2月9日,桃江县人民法院经依法审理,判处颜强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记者 刘双 通讯员 陈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