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日报2月12日报道 今年19岁的男子高某,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出狱后,他又“重操旧业”,在一个月时间里,流窜网吧作案四起,涉案价值八千余元。为此,高某再次锒铛入狱。近日,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追究了高某的刑事责任。
去年7月5日晚,市民汤小姐来到某网吧上网,在奋战几个小时后,她沉沉睡去,然而第二天,当她从睡梦中醒来时,却发现放在沙发上的一台苹果5S手机不见了。意识到被盗后,汤小姐立即报警,并调取了网吧内的监控录像。
监控显示,当天凌晨5时,一名男子来到汤小姐身后,趁她熟睡之机,将手机盗走。在警方展开侦查的一个多月时间里,北正路、金沙路等多个网吧接连发生三起类似案件,且嫌疑人均为同一人。
锁定嫌疑人后,民警立即展开布控,在某网吧内,将准备再次作案的高某抓获。到案后,高某如实供述了在网吧内盗窃四起的犯罪事实,所盗手机均被低价销赃,其中一台价值3135元的手机,仅卖了两百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累犯,遂依法判处高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记者李小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