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网2月11日讯 家住岳阳长炼的胡先生吃了在批发部买的豆腐干后,发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打了点滴才好。2月10日,在云溪工商分局长岭工商所工作人员的协调下,批发部的老板赔偿了胡先生400元现金。据胡先生反映,2月4日,他来到长岭村八字门某批发部,因为熟门熟路,所以他购买豆腐干的时候并没有细看,便直接拿回家吃了。“我一共买了43元的豆腐干,吃了一点,就发现肚子很不舒服。”胡先生说,吃了豆腐干后,发现自己有腹泻,急忙跑到医院,打了两天点滴才好。出院后,胡先生怀疑是豆腐干的问题,拿出没吃完的豆腐干一看,里面一些已经发霉,于是找到批发部老板理论,但老板拒不承认产品有问题。
长岭工商所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迅速联系双方当事人。现场检查该豆腐干未过保质期,但打开后肉眼察看豆腐干可以发现部分豆腐干表面有疑似霉变斑点。
最终,在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商家赔偿胡先生现金400元,妥善解决了该纠纷。(记者 赵芸 通讯员 李洪生)